各县(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装配式建筑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建(2018〕203号)《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漯政〔2017)36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我市装配式建筑生产、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是指从事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制作、装配和灌浆等关键岗位作业的生产施工一线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能型产业工人以及从事装配式建筑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等关键岗位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建立完善的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装配式高层次专业人才,培训一批装配式一线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生产施工技能型产业工人,为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各县区住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从事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的相关人员以及各建设单位从事装配式建筑建设的相关人员都应参加装配式建筑人员培训,了解和掌握装配式建筑建设的现行政策、标准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实施流程等,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建设管理。
四、凡从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的企业,应组织本单位的一线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生产技能型产业工人(构件制作工等)参加由装配式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对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相应培训合格证书。
五、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揽装配式建筑施工业务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应组织本单位一线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施工技能型产业工人(构件装配工、灌浆工等)和施工管理人员参加由市装配式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对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相应培训合格证书。
六、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揽装配式建筑设计、审图业务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设计单位、审图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由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培训。
七、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装配式建筑监理、检测等工作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由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技术培训。
八、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构件制作工、构件装配工、灌浆工等作业行为的旁站检查,重点查验构件制作工、构件装配工、灌浆工等的作业过程及相关记录。
九、各级装配式建筑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和培训记录的检查。
十、市装配式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实行统一动态监督管理。
2021年6月24日PGj筑傲网-做装配式的人都聚集在这里!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 PGj筑傲网-做装配式的人都聚集在这里!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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