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 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2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 工业化协同发展,结合我市“新城建”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智造济南”工作要求,围绕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以大力发展建筑 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为跨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的产业深度融合提供应用场景,重塑建筑业的生产方式、管理模式、监管方式和商业模式,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高质量发展的新道路,形成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到2022年底,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建成建筑机器人研发基地,试点数字化建造项目200个以上,实施建筑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项目1000万平方米以上,初步形成智能建造产业生态圈,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建筑产业链条。
到2025年底,全市80%以上工程项目采用数字化建造模式,8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实现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
(一)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要正确处理政府行政指导与市场调控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制度安排,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激励生产者和消费者通过推动智能建造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二)坚持自主研发,开放合作。在整体推进智能建造工作中,要引导企业提高自主研发水平,加快高科技创新,使得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消费品,要广泛推广成熟先进的高科技设备、工艺、材料和技术,在政策制定中注重科研成果的贡献,注重总结成功经验,做好典型案例的推广工作。
(三)坚持试点先行,分步实施。从单体项目到整体项目,从分项环节到全流程,由点带面,分步骤、分阶段推广智能建造技术,逐步扩大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的覆盖面,实现工程项目智能化水平。
(四)坚持低碳环保,绿色发展。建筑业节能减排任务重大,建设生态低碳城市、低碳生态社区、低碳绿色建筑,是未来建筑业的发展趋势。在完善智能建造政策体系中,应重点制定鼓励对节能减排设计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通过智能建造技术的应用实现建筑业低碳绿色发展。
(一)推行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大力推进以BIM技术为代表的新型信息技术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中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培育扶持BIM应用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在政府投资项目、 装配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过程中采用BIM技术。建立BIM应用标准体系,培育和发展BIM上下游全产业链,形成龙头带动的产业集群。全面推广BIM住宅使用说明书,尽快申报国家标准。
(二)推动智能建造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 工业化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特别是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的研发应用。以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培育一批智能建造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推进建筑施工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政、产、学、研、用”一体的协作研发体系。
(三)加强建筑机器人研发应用。引导建筑工程项目加快建筑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的应用,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建筑建造和维修保养作业。以钢筋制作安装、模具安拆、 混凝土浇筑等工厂生产关键工艺环节为重点,推进生产流程数字化和建筑机器人应用。以材料配送、钢筋加工、喷涂、铺贴地砖、安装隔墙板、高空焊接等现场施工环节为重点,加强部品部件生产机器人、建筑施工机器人、建筑维保机器人、建筑破拆机器人及智能塔机等智能工程设备的研发和应用。
(四)培育智能建造新产业新业态。鼓励龙头企业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资源,组建智能建造服务型平台公司,为智能建造相关技术方案和发展路径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切实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激发企业开展智能建造创新创业的活力。大力推广 钢结构住宅,加快发展 装配式建筑,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五)培育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引导大型龙头企业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引导平台向建筑业上游环节渗透,构建一套基于数据驱动的智能化建筑产业链闭环体系,保障产业链相关方在平台上大规模、生态化聚集,共同完成建筑的设计、采购、生产、施工与运维,形成一个竞争力强大的产业生态集群。
(六)加快智能建造应用标准研究。引导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开展行业应用标准研究。结合BIM、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出涵盖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标准。以大企业为龙头,打造建筑机器人研发基地,编制建筑机器人标准体系,梳理现场应用场景,提出通用技术标准和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施工安全要求。
(七)打造一批智能建造产业基地。通过智能建造产业基地申请,发掘、培育一批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大力培育和发展智慧建造产业,推进建筑 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向智能化转变。重点培育从事系统化集成设计系统研发、建筑产业物联网技术和产品研发、智能建造技术研发、建筑施工工艺工法创新研发、绿色建材开发应用、 装配式构件和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的产业基地,搭建覆盖全产业链的智能建造产业基地组团。
(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立足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四大指标控制的需要,建立智慧工地标准。提高智慧工地各类技术应用软件和系统的集成度,根据智慧工地各阶段目标要求,统一五项标准,形成各功能模块集成统一的系统平台,实现项目端数据与企业端、政府监管层的互融互通。
(九)加强现代建筑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导设计、生产、施工企业的技术人才向建筑 产业化转型。面向现代建筑产业现有从业管理、技术人员开展建筑产业标准化体系、装配构件生产与安装、BIM技术等相关专业培训,借助示范项目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流培训进行技能提升,为智能建造培养、储备人才。研发建筑业产业工人VR在线培训系统,打造社会化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建筑工人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推动智能建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试点示范,适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二)加大政策支持。要坚持问题导向,在诚信评价体系激励、税收减免、资金扶持、企业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协助解决影响智能建造的瓶颈问题。
(三)强化宣传推广。要积极宣传推广本地区推动智能建造的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分依托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交流合作、成果推广的宣传报道,在全市形成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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