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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关于调整文昌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0-09-11 12:11:57 来源: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文昌市
装配式
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的通知
文府办函〔2020〕117号
Rui筑傲网-做装配式的人都聚集在这里!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各有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文昌市
装配式
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市委人才发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组成。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人为市住建局局长,成员为各单位分管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文昌市
装配式
建筑专项规划、技术推进、试点示范、工程项目评价等工作,加强行业引导和技术指导。建立健全适应
装配式
建筑发展模式的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计价、关键技术审核、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动我市建筑业相关企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转型升级,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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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新型产业链,培育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强化培训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
装配式
建筑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
装配式
建筑在社会中的认知度。负责建筑业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适应
装配式
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需要。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重点任务,明确分工和责任部门,研究制定推进措施和办法。及时了解掌握、分析通报全市
装配式
建筑发展推进工作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主导制定我市
装配式
建筑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根据文昌市总体规划、城镇和乡村规划以及
装配式
建筑发展目标任务,结合“多规合一”在空间上和产业上统筹布局安排,在项目规划条件中明确对
装配式
建筑的要求。协同住建局共同研究制定
装配式
商品房项目容积率返还优惠政策。提供用地支持,在建设用地计划中,重点支持
装配式
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和示范基地(园区)建设用地。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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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有关项目的用地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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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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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等建设要求列入土地出让公告,并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载明。
市发展改革委: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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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项目立项或备案阶段引导业主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做好项目建设计划并在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完善政府投资(含使用国有资金)的
装配式
建筑项目的审批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
装配式
建筑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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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加大财政支持,统筹落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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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发展补助资金,并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绩效情况实施监管。
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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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的档案和台账等信息库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并与相关部门共享。优先推荐拥有成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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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依法依规给予高新技术产业政策。
市委人才发展局:通过各类人才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
装配式
建筑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
市公安局:对超大超宽预制
混凝土
构件、
钢结构
构件、钢筋加工制品等运输提供便利支持。
市交通运输局:对超大超宽预制
混凝土
构件、
钢结构
构件、钢筋加工制品等公路、水路的物流运输提供便利服务。在公路、水路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中推广应用
装配式
建筑。
市税务局:落实加快推进
装配式
建筑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作规则和相关要求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及成员单位建议临时召开。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和做出的决定,经总召集人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抄送市政府有关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我市
装配式
建筑发展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决定,及时报告本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涉及
装配式
建筑发展需向上级部门报批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由责任单位履行相应程序。任务落实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办。对落实推进不力的单位,由总召集人进行约谈。
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联席会议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审批,不另行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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